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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婚外情杀人又放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0:1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汉中讯(记者张红中)16日,爱上有妻室的男子、欲嫁不能便杀人放火的周根英在西乡县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附带民事赔偿20万元。

  2003年,江西峡江女青年周根英在深圳打工时认识了陕西汉阴已婚青年张某,两人一见如故,开始同居。张某许诺将找机会回老家和妻子离婚。2005年5月,周、张两人来到西乡县做服装生意,感情慢慢出现问题。去年7月3日,在两人多次发生争执后,张某提出分手
。第二天凌晨,周根英回到服装店,写好遗书,点燃店内衣物,然后拿着一把铁锤回到房间,再次哀求张某不要和自己分手,但被张某断然拒绝。周根英遂举起铁锤朝其头部连砸数下,导致张某当场死亡。就在周根英准备割腕自杀时,被邻居发现及时报警。

  西乡警方查明,这场大火致使6间门面房和店内物品全部被毁,经济损失5万元。嫌犯周根英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了其在深圳某超市当收银员时盗窃该超市保险柜内现金7.5万元、港币500元的犯罪事实。西乡法院遂依据有关法律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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