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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特殊款物 浙江一村副主任犯了贪污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0:3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6月19日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谷曼青 )浙江省永嘉县石染乡章某身为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因侵占了一些特殊的款物,被认定犯了贪污罪。

  2000年2月至2001年3月期间,永嘉县交通局、国土资源局以及扶贫办等单位给章某所在村修建机耕路的扶贫款计22万余元。机耕路造好后,尚有约2.5万元剩余,存放在村民吴某处保管。2002年9月18日,因机耕路塌方需要维修,章某从吴某处领取15000元,并出具了
暂领条。后来因维修机耕路的费用另外有了着落,章某乘机将这15000元占为己有。

  2002年9月份,章某村的对口扶贫单位永嘉县国土资源局拨给该村扶贫款15000元。2002年10月间,章某领取了这笔款项后,乘机将其中的9000元占为己有。2004年间,永嘉县卫生局通过四川卫生院拨给章某村的一自然村改水经费3000元。2005年2月22日,章某到卫生院领取了该笔款项后,没有将该笔经费入帐,占为己有。

  法院对此案审理认为,章某在担任石染乡墨印村村委会副主任,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理管理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经手的扶贫款和改水补助经费予计27000元以侵吞,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近日,章某被永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责令退赔赃款2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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