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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招“枪手”应付单位体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1:35 江南都市报

  医院认为此举很难过关且剥夺了单位的知情权

  本报讯实习生欧阳兴、见习记者肖伟报道:近日,在某知名社区南昌版,一名昵称为“咸鱼1”的网友发帖称,迫切 希望招一名“枪手”,代他朋友体检,因为他朋友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查出来可能会被单位辞退。在网友们的理解和支持 下,6月13日,“咸鱼1”表示已顺利找到“枪手”。对此,社会各界有着不同的看法。

  “咸鱼1”:寻找体检“枪手”

  6月8日,记者在“咸鱼1”所发名为《征求—代替体检的朋友》的帖中看到,他有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女性朋友 ,很可能通不过近期单位组织的体检,面临着被辞退的危险,因此决定请一位身体健康的女性朋友代替做乙肝两对半检测,酬 金面议。文中还称,或许这样做不太合适,但乙肝病毒携带者所要面临的压力是巨大的,希望有条件的朋友能支持理解。

  网友:可以理解

  在多达数十个的回帖中,网友们都对“咸鱼1”的举动表示理解和支持。一名昵称为“欲海人生”的网友留言说:支 持你,我很想帮你,可我不在南昌,祝好运。名为“天外翱翔”的网友很直接地说:不能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可惜我是男的 ,没法帮忙。6月13日下午,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咸鱼1”,他告诉记者,在网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他目前已经顺利地找 到了体检“枪手”。

  医院:此举剥夺了单位的知情权

  江西省人民医院的温科长说,在医院体检都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所以冒名顶替者很难钻到空子。他认为,因为自身 患有疾病而让他人代替体检,剥夺了用人单位的知情权,对单位来说很不公平。

  南昌市卫生防疫站体检科的负责人说,乙肝病毒一般通过体液、血液传播,日常的生活接触不会造成太大的问题,可 以到很多岗位任职,但建议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要从事餐饮、托育等公众服务行业。

  劳动部门:单位不应随意解聘职工

  南昌市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合同期间,如果用人单位以携带乙肝病毒为由将员工解聘 ,是违背《劳动法》的行为,员工可以到当地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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