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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法院凤东法庭顺利调解结案一系列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1:5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郑成武通讯员黄纯)办案法官凭着丰富的工作经验,用真诚的言行感动当事人,彻底地化解了强弱悬殊的诉讼主体之间近乎难以调和的矛盾。最近,澄海第一房管所向法庭起诉张某等五户承租人,请求判令收回被告承租的公房并付还拖欠租金。经办案法官耐心周旋沟通,双方最后顺利达成满意协议。

  据了解,凤东法庭受理这5宗系列案件后,安排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主办这批案
件。当案件主办人上门送达起诉状时,发现5名被告情绪激动、生活困苦。经耐心倾听,了解到各被告都是六十年代全家到海南下乡落户,七十年代末回迁安置在改困房,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是特困户,连每月几十元租金都付不起。

  办案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想方设法寻求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经过积极奔走,原告同意特事特办,并提出如果各被告能按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拖欠租金可适当减免。但现实问题是各被告不但经济困难,同时要调取各人的工龄证明(用以折抵部分购房款)需要很多部门出具资料。

  面对这两个难题,办案法官与各被告充分沟通,各被告表示会尽快筹资购房,但由于工龄档案30年来各单位分并、人事变迁,无法自行调取。在各被告等待诉讼结果而忐忑不安的过程中,办案法官不辞辛劳,到区劳动局、档案局、街道办事处、被告原所在居委、工厂,调取了大量的有关政策依据、下乡档案、工龄证明等资料,协助完善购房手续。用二个多月时间,先后达成由各被告以1.4 2.5万元不等的价格购买承租房屋并付还尚欠租金的调解协议且都当庭清结。

  当各被告领到了房地产权证时如释重负。他们认为,当时为筹购房款,终日焦头烂额,一些钱甚至是社会捐赠,但他们从此成为业主,不再承担付租责任,是一种解脱,因此对法庭帮助他们完成终生夙愿感激不尽。同时,房管所也深感法院有很强的协调能力,之后又起诉近10宗案件,也都已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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