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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让人搭乘 莫名成了“黑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5:00 新民晚报

  好心好意让人搭“顺风车”,没想到遇上的竟是执法部门为打击黑车放出的“倒钩”,一张罚单扔过来,无辜市民糊里糊涂地就成了“黑车司机”——近日,2名读者不约而同致电本报投诉:自己成了执法部门打击黑车行动中被误伤的牺牲品!

  读者投诉

  ■李先生陈述:

  6月9日,我驾驶一辆别克轿车,在剑川路莲花南路口减速右转时,一名男子在路边伸手拦车。他说他老婆生病了,在马桥,他要赶去探视,但自己是个打工仔,收入不高,希望能搭个便车。出于好心,我便同意了。

  奇怪的是,这个男子上车后就说要付点汽油钱,还拿出10元钱放在车内。之后他又不断指路,让我在附近的小路上兜。我起了警觉,立即表示不要对方付钱,并让他下车。这时,路边突然出现几辆车把我拦下,车上跳下的几名执法大队的人,说我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要予以暂扣车辆和罚款处理。他们不由我辩解,就把车开走了。

  遇到这样的倒霉事,我也没办法。后来,我申请了行政复议,有关部门终于认定我不属于无证运营,同意我领回了车辆并免予经济处罚。

  ■严女士陈述:

  5月31日中午,我所在公司的一辆吉利轿车行驶到陈南路附近被一个中年男子拦住,此人称有急事需赶去前方不远处,希望搭车。坐在车内的公司总经理同意让该男子上车。

  然而,车开出去没多少路,就有几名执法人员在车前阻拦。与此同时,坐在车内的这名男子迅捷地将车钥匙拔下,又把总经理拖下车。尽管总经理和驾驶员反复解释,执法人员仍严厉地表示,他们属于黑车运营,要扣车并罚款1万元。最后,经过一番交涉,该公司最终接受了5000元罚款。

  执法部门

  “放倒钩”是执法需要

  面对司机的指责,执法人员显得有些无奈。某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位负责人表示,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使用公开手段难以取证,所以只得采取暗乘手段。

  至于各方有争议的黑车如何界定的问题,他认为,根据法律法规,不管司机是否有心借此赚钱,只要收了乘客费用,就超出搭便车的范围,已经属于违规行为。所以,指责执法人员放“倒钩”其实是大部分被罚者试图逃避处罚的借口而已。

  不过,他同时也承认,采取这种手段难免有所疏漏,所以允许被罚者通过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的手段讨公道。同时,执法部门会加强对暗乘人员的教育,比如禁止他们以生病之类的突发情况为借口,利用司机的同情心搭车,以此来减少误伤。

  律师说法

  暗乘取证有待商榷

  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张移律师认为,司机提供搭车并收取一定的油费补偿是合理的,与无证从事出租车运营不能画等号。因此,采用“放倒钩”的手段诱使没有违法意图的市民产生违法举动,显然不妥。而且,即使执法人员已经预先确定目标属于黑车,能否使用暗乘手段取证在司法界也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因为,倘若鼓励执法人员采用这一手段,很容易发生滥用权力的局面并造成种种弊端。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认为,查缉黑车确实很难,但这并不是有关部门采取“放倒钩”形式的理由,执法虽难也要规范执法,这也是对有关部门的行政智慧和法律意识的一种考验。本报记者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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