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手机伸至女子裙下偷拍被拘留5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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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1:2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上午,合肥大钟楼电信营业厅出现龌龊一幕:一名中年男子趁一名办理业务的女青年不备之机,竟将手机伸到其裙下偷拍,幸被眼尖的保安队员当场抓获。据处理此案的芜湖路派出所民警介绍,该男子的行为属于法律所不允许的“偷拍”,警方将对其行政拘留5日,这也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合肥警方查处的首例偷拍案件。 据大钟楼电信营业厅保安队梁队长介绍,昨天上午10时30分,保安队员朱国庆巡逻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芜湖路派出所王副所长。据王副所长介绍,这名涉嫌偷拍的男子姓彭,今年40多岁,肥西人,在合肥没有固定职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彭某的行为属于“偷窥、偷拍他人隐私”。昨天下午,警方做出决定,依法将彭某行政拘留5日。 (许道广 本报记者 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