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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黑名单”者不许在辖区内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2:59 深圳特区报

  粤海街道加强出租屋管理打击非法游医

  上“黑名单”者不许在辖区内租房

  【本报讯】(记者洪英亮)记者昨日从南山区粤海街道办获悉,经过多次“清无”行动,不少非法行医者,在门店被取缔的情况下,改为以出租屋为据点继续活动。针对这一
情况,该办决定出台“黑名单”制,凡是上了“黑名单”的人员,将不允许其在辖区内租房住,从根本上杜绝非法行医者生存的土壤。

  粤海街道办出台的“黑名单”制,是打击非法行医者的重要措施之一。包括非法行医者在内的曾经有违法活动记录的人员,该办将会记录在案,输入电脑,并制作成“黑名单”,“黑名单”将在辖区内张贴公布或者在媒体上公开,“黑名单”上的人员将被禁止在粤海街道辖区内租房住。同时,该办也要求出租屋的业主,不要将房屋出租给“黑名单”上的人员,否则将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为此,本月17日粤海街道办事处还特别召集一些出租屋业主,召开了一次出租屋管理“警示大会”,组织业主学习出租屋管理的相关法律条例,自觉抵制非法人员租房,协助街道办整治非法行医等人员,并签订保证书。

  粤海街道办在实施“黑名单”制的基础上,还将在各社区推广建立“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和引进专业的物业公司,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为业主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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