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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电费拒支付负责人被拘15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2:59 深圳特区报

  深圳商贸专修学院欠电费5万多元且不执行法院判决

  拖欠电费拒支付负责人被拘15天

  【本报讯】(记者肖意通讯员饶赦哉秦莹)长期拖欠电费5万余元,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拒不支付电费,日前,在供电部门申请强制执行后,欠费的深圳商贸专修学院负责人肖某
被司法机关依法拘留了15天。这是记者昨天从深圳供电局获悉的。据悉,这也是我市首次对拖欠电费的单位负责人实施法律制裁。

  据了解,深圳商贸专修学院长期拖欠电费,经供电营业部门多次催收仍然拒不支付。2005年11月,深圳供电局向罗湖区法院起诉。罗湖区法院于2006年1月判令深圳商贸专修学院向深圳供电局支付电费人民币50395.6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该学院仍拒不遵照判决履行。深圳供电局随后向罗湖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今年6月5日,在反复讲明拖欠电费违法、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要承担法律责任后,深圳商贸专修学院法人肖某拒不配合,罗湖法院果断依法作出对肖某司法拘留15天决定。肖某被拘留次日,深圳商贸专修学院一次性将电费付至法院执行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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