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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将男女惯偷捆在树上示众(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8:48 金羊网-新快报
保安将男女惯偷捆在树上示众(图)

对于将小偷捆绑示众的行为,市民有赞有弹。新快报记者郗慧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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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周皓 实习生 黄喆) 昨天下午2时25分,在荔湾区站西路一服装批发市场门口,两名男女分别被人捆绑在树上和电线杆近一小时,多名保安守候在旁。目击者称这两人是惯偷,勾结同伙在市场行窃时被抓,之后遭保安捆绑。一些围观市民认为小偷活该有此下场,律师则表示他们的多项人身权遭到侵犯。具体情况有待警方调查。

  被绑者装哑巴?

  昨天下午3时20分,记者赶到站西路事发批发市场门前。一男一女两人双手被白绳反绑,数十人围观。男子30余岁,被一根包带绑在路边一棵碗口粗的树上,女的被绑在电线杆上,两人的身体有些发抖,五六名保安守在旁边。

  “他们都是惯偷,这个女的几个星期前刚刚在我们这里偷了一位客人的包,里面有一万多元现金,她的行为全部被我们的闭路电视录了下来。”自称是保安队队长的旷先生说,“今天她一进来就引起了我们注意,连衣服都和上次穿的一样。”

  “下午2时25分,有个客人来我这里看货,顺手就把包放在我桌子下面。”该市场3楼一名女老板说,“她(指女嫌犯)进来后一开始也是四处看看,后来不声不响地拿起客人的包就要走,正好被营业员看见,就喊了声‘这包不是你的,你拿错了’。谁知道她马上就跑,还好客人反应快,把她抓住了。”几乎在同一时间,另一名男子也在二楼被抓。“两人是一伙的。”旷先生说。

  在市场里做搬运工的小张(化名)称,这两个小偷属于同一个犯罪团伙,他们经常在这一带作案,被抓获的女子负责行窃,而男的负责放风。此次与他们一起作案的还有两个男的,他们也同样负责放风,“当时其中一个穿红色上衣,另一个则穿白色上衣,看到情况不对转身就逃走了”。

  记者多次试图与这两名男女对话,可两人一言不发。“他们害怕被打,在装哑巴。”有围观者说。

  绑人者是谁?

  从北京来广州进货的夏先生告诉记者,下午2时40分,他从该市场出来,看到门口有一名女子双手被反绑在电线杆上,周围围着一圈人,他没看见有人殴打该女子。有几个市民告诉保安,说该市场附近还有一个小偷的同伙,于是七八个保安当即冲出人群。“大概两三分钟后,他们就把一个男的给扭了回来,那些保安还对他拳脚相加。”夏先生说,保安把该男子押到市场门口,找来绳子将其绑在一棵树上。“第一次捆的时候绳子还不够长,押送该男子的保安又跑回市场,找来一缕绳子把那男的捆紧。”夏先生说,当时在场的个别商户乘机对该男子施暴,“那些保安根本就不制止他们”。

  “我们没有绑他们,是客户气愤不过把他们绑在这里的,具体是哪一个我也不知道。”旷先生说,“不过这样绑着也是怕他们逃跑。我们把他们围起来是保护他们,不然他们会被打死的,我们也没有那样的绳子去绑他们。”

  下午3时30分,在记者的劝说下,众保安给两男女松绑。10分钟后赶来的警察将两人带走。

  绑小偷对吗?

  “这样才好,让他们露露脸,谁让他们老是偷东西。”该市场3楼事发店铺的女老板说。“这样的人就该当街示众。”一男顾客说。也有一些市民表示,虽然小偷的确可恨,但保安抓住小偷后应该交予执法部门处置,“不应该把人当街绑起来,这样太过分了”。

  开物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的尹律师表示,将嫌疑犯捆绑在树上并对其施暴的行为,侵犯了嫌疑犯的人格权、名誉权、身体健康权。作为保安,并没有权力殴打嫌犯,更没有权力将小偷捆绑于树上。保安应做的是把小偷交予执法部门,而且还应尽可能地制止他人对其进行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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