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杀人等8宗罪 曾爱玲涉黑团伙今日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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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8:43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黄师师)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8项罪名,江夏区“黑老大”曾爱玲及22名同伙今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曾爱玲是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普安村黄家湾人。2003年9月,还在监外服刑的他为强揽该村建筑工程项目、争夺工地地材的供应权,网罗当地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成立“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普安村地材协调办公室”。
“协调办”成立后,曾爱玲自任副主任,指挥“属下”在普安村各组进行“武力协调”,强令各组向“协调办”交纳地材运输供应款“提成”,其间还多次组织团伙成员在沃尔药业、毅恒公司、武汉科技学院等单位建筑工地强揽工程,强行控制地材运输业务。 据检方指控,该团伙在1年多时间里共非法牟利90余万元,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20余起,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多人轻伤及轻微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