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品榄菊”傍上“榄菊”涉嫌侵权蚊香遭查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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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9:00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胡江南 通讯员张镝 耀欢 运刚)蔡甸工商分局昨日以涉嫌商标侵权,查扣了一批“傍名牌”的蚊香和杀虫气雾剂。 本月12日,市工商局发布今年第八号消费警示——“小小蚊香也能把人熏倒”,并令各级工商部门拉网式检查辖区销售蚊香、杀虫剂的商场、超市、副食店。
当日,硚口利济工商所在该区民富百货经营部查扣“金品榄菊”高级黑蚊香660盒。工商部门认定,其经销的“金品榄菊”蚊香包装盒上所使用的“菊花”图案,与广东中山榄菊日用品有限公司所注册的“菊花”图形商标近似,侵犯了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工商执法人员当场没收了侵权蚊香,并处罚款2000元。 昨日上午,蔡甸工商执法人员来到树藩大街百货一条街检查时,发现不少百货店销售“金品榄菊”蚊香和杀虫气雾剂,当场查扣涉嫌侵权的蚊香500多盒、杀虫气雾剂100多瓶。 一些店主辩称,他们卖的是“金品榄菊”牌蚊香,并非“榄菊”牌蚊香,不会有商标侵权问题。对此,市工商局商广处负责人说,“金品榄菊”实际上是对“榄菊”商标添加前缀,构成近似,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