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发出通知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即时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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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1:4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首席记者 张立 本报20日讯记者今日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市就切实做好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报告工作发出通知,明确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报告范围和即时报告制度。 通知明确了突发事件报告范围:凡是自爆、自焚等造成社会影响的自杀事件;死亡
哈市要实行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报告“双轨制”,即在电话(传真)报告后,还要将有关情况通过市政府值班管理网络系统进行报告。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发生时,要亲临现场指挥,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和有关领导报告情况。要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报告制度,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要严明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报告工作纪律,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而影响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处理的单位和个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