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私企状告老板"二奶"案宣判 公司付款被索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1:54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昨天,我国首例公司状告老板“二奶”返还财产案一审宣判。老板“二奶”被判决向该公司返还21万余元。2004年,某公司老板张广德的婚外情人刘莉,购置了一套百万元的豪宅。这套豪宅的首付款为33万元,此后为装修等,又陆续花了21万余元。不久,刘莉和张广德分手。由张广德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告到白下区法院,称曾为老板张广德的“二奶”刘莉垫付巨额房款。对方迟迟不肯返还,已构成不当得利。故要求刘莉返还公司54万余元。
刘莉表示,该公司确为她垫付了5.5万元房款,但属双方债务抵消。由于她无法提供相应证据,法院不予认可。故认定这5.5万元,是该公司支付的。 该公司向法院提交大量的家电发票和装潢款发票,证明曾为刘莉垫付16万余元。因刘莉提不出相反证据,法院也认定这笔16万余元钱,是由该公司支付的。而对购置豪宅的33万元首付款,双方分歧更大。张广德坚称这笔钱是其名下公司垫付的;但刘莉却表示这是她自己公司的流动资金。 不过,法院审理认为,从双方提交的证据看,这33万元钱应是由张广德个人支付的,而张广德公司并不能证明这笔钱是公司支付的。据此,法院认定,刘莉利用她与该公司法人代表张广德的情人关系,取得了该公司为其垫付所购房屋及其相关费用的部分款项共21万元余元,使该公司遭受了损失。刘莉对这种利益的取得没有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