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楼办不下产权证,20业主上法庭要求“赠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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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2:04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金陵晚报报道20户6楼业主以低于商品房的价格,买下了自己楼上的阁楼。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发现阁楼无法办理产权证。业主们觉得上当了,要求开发商退钱。最后,20户业主联名将开发商告上了南京六合区法院,并要求开发商为房款支付利息。 2003年7月,张炎看中了六合某小区的顶层6楼的一套住房。在办理了商品房买卖手续后,张炎发现6楼上面的阁楼,价格非常便宜,而且也不用交纳各种费用,面积还很大,他
不久,张炎听说,有的小区办不到两证的阁楼,一般都是送给6楼住户使用的。张炎心里有了想法:别的小区都是送的,为什么自己阁楼就要花钱买?张炎随即联系了小区里其他6楼的住户,大家都同意他的想法,一起找到开发商,要求开发商退还买阁楼的钱,还要支付利息。 面对群情激愤的业主,开发商怎么解释都没用。双方闹上法庭。 法庭上,业主们将别的小区情况一一说明,认为开发商欺骗了自己,认为开发商销售阁楼,属于重复收费,要求到物价局查询相关材料。 开发商则连连喊冤,代理人表示,免费赠送的阁楼的层高都是达不到标准的,而业主们所说的阁楼层高已经高于2.2米,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出售。由于公司并没有把阁楼向房产部门登记,所以无法办理两证,这一点,他们在售楼合同中已经明确说明“产权归开发商,使用权归业主”。 法院向物价局查询后发现,当时确定房屋的每平方米单价时,开发商已把阁楼的成本从整体房屋中剔出,所以销售阁楼并不属于重复收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出售阁楼并无不当,业主们要求退还价款及支付利息,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驳回了20位业主的诉讼请求,诉讼费由业主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