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自愿赔偿40余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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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4:5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孩子在斑马线上被公交车撞死》追踪 本报讯(记者 廖桂金)近日,市公交总公司与8岁女童的父母达成庭外和解协议:据知情人士透露,公交公司愿意支付40余万元的赔偿款。 去年12月29日下午1时50分左右,车号为闽DY1619号的32路公交车,在凤屿路东明路
事故发生后,馨馨的父母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晚年无人赡养的损失赔偿近35万元,还有中年丧女的精神抚慰金12万元。 庭审结束后,公交公司与馨馨的父母积极协商,并于近日达成庭外和解协议,馨馨的父母从思明区法院撤回起诉。(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