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公交自愿赔偿40余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4:51 海峡网-厦门晚报

  《孩子在斑马线上被公交车撞死》追踪

  本报讯(记者 廖桂金)近日,市公交总公司与8岁女童的父母达成庭外和解协议:据知情人士透露,公交公司愿意支付40余万元的赔偿款。

  去年12月29日下午1时50分左右,车号为闽DY1619号的32路公交车,在凤屿路东明路
口斑马线上,撞到正去上学的馨馨和她的表妹婷婷,馨馨把表妹拉出了死亡线,自己却永远倒在车轮底下。交警部门认定32路车驾驶员得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馨馨的父母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晚年无人赡养的损失赔偿近35万元,还有中年丧女的精神抚慰金12万元。

  庭审结束后,公交公司与馨馨的父母积极协商,并于近日达成庭外和解协议,馨馨的父母从思明区法院撤回起诉。(来源: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