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南宁市第二拘留所探视被拘留人要先“炒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6:3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新华社南宁6月21日电要想在南宁市第二拘留所顺利地探视被拘留者,必须在拘留所内的餐厅按每人30元的标准吃饭,而且只要点菜多,探视时间就长,甚至喝酒都行。

  黄某日前到南宁市第二拘留所探视一位因打架被拘留的朋友,然而却被拘留所要求必须点60元的菜。黄某投诉说,当时觉得这样的要求尽管有点难以接受,但为了探视朋友,只好认了。“60元就得了一盘豆角炒肉片,一盘青椒炒肉,而且量也很少。”他说。

  记者随后来到南宁市第二拘留所。当班的工作人员称:“周六和周日,拘留所规定不能探视,但星期一到星期五都可以去探视。其中星期五是规定的探视时间,但只能跟被探视人通15分钟的电话,不能见面。如果想见面,可以按每人炒30元钱菜的方式,到拘留所的食堂与拘留人边见面边用餐。星期一到星期四我们也可安排见面,但必须要用‘炒菜吃饭’的方式来变通。”

  “见面时,能不能不炒菜或少炒一点?”记者问。

  “标准就是这么规定的,不炒就别见面!”值班人员说。

  记者联系到一位曾经被拘留在南宁市第二拘留所的人员。他称:“只要炒菜,除晚上外,什么时间去探视都可以。我曾亲眼见到一个人和被探视者在食堂内从上午9点喝啤酒一直到下午4点半。”

  针对“炒菜探视”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监所管理处有关人员表示,按照法律规定,拘留所都安排有家属探视时间,具体探视时间各拘留所可以根据情况来安排,但从来没有“见面就必须炒菜”这一规定。拘留所的这一做法是不允许的。(记者王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