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大限到 济南集中销毁60余辆“超龄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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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8:11 青岛新闻网 | |||||||||
大众日报讯 6月20日,60余辆被收缴的报废机动车在济南西郊公开集中切割拆毁。 据介绍,根据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今年,济南全市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有6000余辆,到目前,已有1600多辆机动车办理了报废手续。
据悉,为维护夏季交通安全,济南交警即日起将对报废机动车和无牌无证机动车展开专项整治。并设置专门的检查、处理站点,加大对报废机动车辆的查控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