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工求职遭遇窝心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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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1:33 三秦都市报 | |||||||||
6月21日,今年42岁的下岗工王宏亮赶到报社气愤地向记者诉说了他在西安宏升工贸有限公司的求职经历:“6月15日,通过小寨某职业介绍所介绍来到了西安宏升工贸有限公司应聘,当日应聘时,公司的工作人员就问我会不会电脑?我说不会,他们就说不会也可以,并当场告知我被录取了。第一个月是实习期工资900元,第二个月工资涨到1200元。6月17日,公司让我到他们指定的医院体检,当天上午,体检完后,他们却让我交165元的体检费。而该公司对此事却说:如果体检后没有问题的话,165元一个月后退还。下午该单位通知说我身
听了王先生叙述的情况后,下午2点,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了位于电子二路某单位4楼B室他当时应聘的西安宏升工贸有限公司,在王先生表明自己要退服装费后,接待的一名工作人员先是很警觉地向王先生打听记者的身份,在被告知是王先生的朋友后,工作人员就开始回答王先生说:“你提出的要求我们就不可能同意,当时应聘的时候已经给你说得很清楚了,再加上夏天的衣服上身穿过后,再退回来就造成了公司的损失”。王先生告诉记者:“服装只有在星期二早上9时穿到10时,才穿了一个小时。”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将王先生和记者带到了他们张经理的办公室,张经理态度很坚决:应聘时,双方有协议,服装费不可能退,王先生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在证明王先生所说的话属实后,记者亮明身份对该公司一些不合理的做法进行采访时,张经理的说法又有了新的变化,他说:“像这种情况,如果非要让我们退钱的话,我们只能退还50%的费用,王先生所说的情况不属实。” 在等待雁塔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赶到的这段过程中,该公司向王先生退还了365元(服装费200元、体检费165元)。雁塔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随后,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西安宏升工贸有限公司是在省局进行注册的,受级别权的限制,我们处理的办法,只能是责令对方把所收的钱全部退回。之前我们已经接到关于西安宏升工贸有限公司的投诉5起左右,有一次我们还将受害人直接领到公安雁塔分局进行立案,由于案值未达立案标准而没有立成,现在,我们也正在积极地和省局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级别权限的问题,一旦得到解决,我们将会严厉查处。” 本报记者 晁阳 实习记者 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