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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下月起对电瓶三轮车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2:00 三秦都市报

  7月5日起电瓶三轮车禁止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通行

  本报讯(记者 薛昆)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由交通、公安、工商、质检以及城管五部门联合组成的执法组将于下月对“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专项整治行动。

  五部门为此联合发出的《关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指出,从7月5日起,严禁各类“黑车”(包括摩托车、电瓶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严禁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和销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等车辆;严禁电瓶三轮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通行,严禁摩托车在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通行,严禁外埠及本市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和市辖县的摩托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通行。

  通告还指出,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法规以及工商、质检、城管等部门有关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乘坐黑车 受罚 保护黑车 查处 举报黑车 有奖

  西安市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昨日指出,目前营运的电瓶三轮车、人力载客三轮车和摩托车都不是国家定型标准的车辆,根本不具备上路权,更谈不上对乘客生命安全的保证。去年以来,此类车辆在全市共发生527起道路交通事故,致569人受伤,127人在事故中死亡。希望车主们明白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提醒广大市民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同样违法,不仅要受到处罚,而且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记者昨日获悉,在对“黑车”等非法营运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当中,西安市监察局、西安市纠风办将查处政府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为期半年,整治期间,相关部门将采取设立检查站、流动巡逻、设置“三道防线”对严重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对群众举报的“黑车”、非法营运车辆积极查处,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采取强有力措施杜绝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销售,禁止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和销售电瓶三轮车、摩托车。

  此外,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加强对残疾人的宣传教育,杜绝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并协调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解决残疾人就业和低保问题。本报记者 薛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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