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挪用70万全厂投票是否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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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2:42 重庆晚报 | |||||||||
这本来是一起很普通的挪用公款案,但它却引发了也许是世界上最荒唐的三次“投票”:南宁一国企会计挪用职工的养老保险金70万元后,厂长却认为送了检察院,公款就等于打了水漂,自己无法向职工交待,竟想起了用“投票”这个最民主、最能代表民意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犯罪嫌疑人张某近日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责令退赔赃款173
谦和会计挪用养老金 张某给人的印象是性格内向,又是全厂唯一财专毕业的大学生,为人谦和。尤其是对厂长一贯唯唯诺诺,从来没有顶过一句嘴,大声说过一句话。所以他掌管养老保险金,厂长很放心,从来不查看,也不过问。 2005年初,一名老职工退休后到养老保险所去领养老金,但被拒绝了,原因是厂里近4年未缴养老金。该厂长找来对账单才发现,2001年10月前,张某还能如数缴纳,但2001年10月后,他就把全部的保险金挪用了,并且伪造了保险金发票欺骗职工,总共挪用了704068.3元。 经查,张某为了隐瞒他的犯罪行为,就采取哪个职工临近退休,就先为谁缴足保险金的办法来掩人耳目。 厂领导投票同意留下 经辗转寻找,厂长把张某抓回到厂里,但他不知道是把张某送检察院,还是留在厂里好。他想,送张某进检察院,这70万的公款就等于打水漂了。 于是,他把这个难题放在厂领导班子会上讨论。谁知道十几个人吵了半天,有的同意把张某送检察院,有的又同意留他下来还清这笔债。 争执不下时,厂长就想起了用“投票”这个办法来解决问题。因为他当厂长就是由大家“投票”选举出来的,他认为这个办法最民主,最能代表民意。这次参加投票的共有14人,投票的结果是12票同意留下张某。 职工投票再次决定去留 厂领导投票后不久,厂里职工知道后担心自己的养老保险金泡汤,并质疑厂长不把张送司法机关,是不是你和他一起吞了这笔钱?面对着愤怒的职工,厂长只好再次决定让全厂职工投票。 在职工大会上,为了表示公正,厂长这次宣布:不能少数服从多数了,同意把张某留在厂里的票数必须要达到90%以上,才能把他留下来。不到90%以上票数的,立即送他到检察院去。 这次投票的结果是:只有87%的职工同意把张某留在厂里。 第三次投票留下嫌犯 正当厂长拿起电话准备给检察院报案时,来了几个职工代表找他:“厂长,如果留下张某,你能保证他还清这笔钱吗?”厂长说:“他如果不能还清这笔钱,我用我的承包金替他还行不行?”职工代表就说:“如果你能保证帮他还钱,那么这次投票不算,我们再投一次行不行?”厂长看见峰回路转了,立即答应了。 于是,厂长又召开大会,重新再组织全厂职工投票。职工们是很现实的,只要能拿到养老金,抓不抓张某不关他们的事。所以,这次的投票结果是:同意留下张某的票数达97.4%。 未造成后果免去刑责 但纸包不住火,随后,有职工给检察院写了举报信,信中不但举报了张某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还举报了厂长帮张某逃脱法律惩处的行为。 2005年6月28日,检察院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同时,也传讯了厂长。 最后,检察院不仅起诉了张某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还动员张某的家属积极配合退赃,基本上解决了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的问题。这个厂长的荒唐举动由于还没有造成什么后果,法院没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据当代生活报今日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