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不可私自做房产中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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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4:07 深圳特区报 | |||||||||
市物业管理协会规范下属企业及员工行为 物管不可私自做房产中介 【本报讯】(记者冯杰)记者昨日从国土部门获悉,市物业管理协会日前向全市各物业管理企业发出通知,制止物业管理企业及企业从业人员违规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
通知称,目前我市部分小区存在物业管理处和相关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违规进行房地产中介代理的现象,一些小区物业管理处甚至公开打出“租售代理”招牌,有的甚至还阻止合法中介代理机构开展业务,扰乱了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秩序,甚至引发纠纷。 针对这种现象,通知要求,各物业管理企业加强对所属管理处和员工的管理和监督,禁止管理处和工作人员私自开展此类违规从事房地产中介代理的活动。除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人员无具体的业务而进行收集资料、发放广告及“扫楼”等妨碍业主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活动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工作和职务之便,阻止和限制合法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正常的代理业务。而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需办理和完善相关的合法手续,规范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