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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有重大调整 20家律师所轮流接访每个工作日都提供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4:38 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赵鸿飞通讯员马灼兵刘伟东)昨天上午,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张志律师走进市信访办一楼法律咨询室,为两名来访者免费提供了法律咨询。我市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昨起进行调整,20家律师事务所将轮流选派律师,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每个工作日都有律师值班

  从昨天开始,深圳律师参与市信访接待工作由原来的每月1次变为每个工作日都有,我市20家律师所将轮流派出律师在市信访办一楼法律咨询室值班,为上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据了解,我市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于2002年9月开始。两年多来,共有6家律师所、18批律师以市领导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了接访活动,在防止矛盾激化、进一步密切党群政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别在涉及劳动纠纷、工伤交通事故赔偿、房产纠纷、企业改制等上访案件上更是发挥了律师作为专业人士不可替代的作用。

  20家律师事务所轮流接访

  市司法局与市信访办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过两个多月的精心策划,于7月2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意见》,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以制度的方式确定下来,并对其内容进行较大调整。

  昨天是《意见》实施的第一天。根据《意见》规定,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律师所由原来的6家增加为20家。市司法局在全市筛选了20家本市的律师事务所轮流承担接访任务,每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一个星期。接访时间从原来的每月1次延至每个工作日。市信访办还在一楼专门设立了法律咨询室。

  严禁提供有偿服务

  市司法局对参与接访的律师作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参与接访的律师所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选派本所优秀的律师参与接访工作,自觉维护市委、市政府的形象。二是律师在工作中要有耐心,要倾听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好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引导作用;对过激的信访行为,要讲情、讲理、讲法。三是律师的表述要严谨、准确,以免误导当事人。四是严禁律师在接访过程中接受信访人的委托代理,从事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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