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站长会计挪用公款80万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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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7:59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昨日,涟源市法院判决一起信用站站长和会计共挪用80万元资金案,被告人颜满意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颜少芳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颜满意原任涟源市石马山信用社双力联站站长,颜少芳为双力联站会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8月5日至2005年5月31日,颜满意、颜少芳采取吸收存款不入账、私下将客户存款冒名挂失支取、亏空库存现金等手段,挪用该联站资金,私自借给罗某、田某承包工程
2004年10月9日至2005年5月31日,颜满意先后13次挪用本单位资金48万元给陈某做生意,到2005年7月24日已归还24万元,总共挪用24万元,其中颜满意先后3次安排颜少芳挪用资金4万元给陈某。2004年9月29日至2005年3月30日,颜满意先后11次挪用本单位资金26.3万元给田某,其中颜满意两次安排颜少芳挪用资金6万元给田某。 此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颜少芳的家属配合公安、检察机关追回罗某贷款5.27万元,罗某立了7.2万元的借据,陈某立了17.5万元的借据在涟源市石马山农村信用社。颜满意共挪用资金59.9万元,退回赃款1112.5元;颜少芳共挪用资金19.6万元,退回赃款19.6万元。 刘卫华 胡中奇 熊智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