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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违建户表示自拆 城管就蔡家嘴违建“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8:33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周敬实习生王晶通讯员刘友华)昨日,记者从蔡家嘴拆违专班获悉,经过认真细致地宣传,蔡家嘴有两户违建户表示愿意自拆。

  据了解,由于蔡家嘴楼房密集,进出道路狭窄,铲车难以进入,只能完全靠人工拆除。专班目前确定以动员违建户自拆为主。

   昨日,市城管局法制处负责人就蔡家嘴违建涉及的法律问题作出解释。

  《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控管违建的职责分工——未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由城市管理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未按审批规定建设的,由城市规划部门查处。

  该负责人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已通过的《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对违法建设的查处作出更明晰细致地规定。

  依据该条例,进行违法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其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限期改正。对未取得许可建设的,可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30%—100%的罚款;违反许可建设的,可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20%—80%的罚款。

  目前专班正在加紧调查核实蔡家嘴的违建,但不管是哪种情形,都要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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