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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卫生局一处长涉受贿罪巨额财产不明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9:1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6月22日消息 (记者 吴新伟) 昨日,重庆市卫生局中医处处长熊某,因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站在了重庆第一中级法院的被告席上。

  检察机关诉称:2000年9月14日,熊某担任市卫生局中医处处长,其工作职责包括审批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医疗机构。熊任职期间,江北区何某(另案处理)先后两次找到他,请求帮忙审批两家中西医结合医院,并承诺批准后给予感谢费。审批成功后,何某先后给熊送去
感谢费10万元人民币。

  此外,2004年1月3日至2005年6月2日期间,熊某累计在招商银行卡上存入98.69万余元,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其中53.69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熊并未说清其来源。

  检察机关认为,熊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0万元,并对银行53.69万余元不能说明其来源,遂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其提起公诉。

  昨天庭审中,熊某及其代理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部分没有异议,争议焦点在53万余元的来源上。熊某的代理人请上了3个证人出庭作证,证明这笔钱中有20万元是熊岳母给的,还有30余万元是别人还的欠款。检察机关却认为,对方的这些证据并不充分,不能证明这笔钱的来源。

  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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