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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要回非婚生子 采取暴力手段挟持“前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9:4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2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黄某为索回与周某同居期间所生之子,竟采取暴力手段挟持“前妻”并限制其人身自由。6月21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对该起非法拘禁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同时黄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查明,黄某与周某曾系同居关系,期间,双方生一子。为索回该非婚生子,2005年9月22日上午8时许,黄某纠集李某(已判刑)等六人窜至邹某家中找到周某,向周某索要儿子,周某不同意,黄某等人则强行将周某挟持至抚州大桥堤坝处,并采取恐吓、殴打的手段逼迫周某打电话给其亲属索要赔偿金3000元。

  周某被迫打电话给朋友邹某,邹某接电话后转告周某的外甥女龚某,龚某随即与李某在电话里约定见面付钱的地点,最后确定在抚州西湖绿洲入口处接头拿“赎金”。之后,在约定的地点,李某被公安局当场抓获。中午12时许,周某才被放回家。当日,周某到抚州公安局临川分局验伤,经鉴定伤情为轻微伤丙级。

  法院另查明,2004年12月,被告人黄某还盗窃一辆“宇锋”牌电动三轮车,后将车卖给夏某,得赃款700余元,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电动三轮车价值人民币1173元。(徐龙基 帅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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