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社区办公用房列入公共配套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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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0:03 云南日报 | |||||||||
昆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区的决议》。 决议指出,要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配置,要高度重视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老城区要加大投入,重点扶持;新建住宅小区和实施旧城改造工程时,应当将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列入公共服务性配套设施,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张雅棋 (春城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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