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职务犯罪逐年上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0:18 青年时报 | |||||||||
5月25日,担任萧山区衙前镇明华村村支书19年之久的陈关生,因涉嫌挪用公款超过4000万元,并接受他人贿赂,在萧山人民法院受审。这个村官涉嫌挪用公款数额之大,实属罕见。村官职务犯罪引人注目。 昨天,记者从省检察院得知,从2001年至今年5月底,全省各级检察院依法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村官870余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占七成,一半是在土地
村官犯罪的增多趋势,和他们的法律意识不强有关。据省检察机关统计,犯罪村官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到七成之多。他们虽然土生土长,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但文化程度较低,法律观念淡薄。 从查处的案件中看,窝案、串案情况突出。近年来,随着村务公开制度在我省农村的逐步推广,村民组织的日常事务透明度越来越高,村官职务犯罪往往需要借助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出纳的共同配合才能完成。 贪官伤了老百姓的心,老百姓自然最痛恨。在这些查处的案件中,群众举报提供线索,尤其是群体举报占查处案件的40% 。 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利益,最近,省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浙江省检察机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把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俗称“村官”)等利用职权实施犯罪作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保障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院积极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对涉及“三农”的案件及时监督;对涉及“三农”问题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特别是对涉及征地补偿、相邻权纠纷、农民工维权等事关农民利益的民行申诉案件,及时审查办理,积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胡育萍 通讯员 沈简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