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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饮料“赖”在大超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0:32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潘小娟报道炎热的天气让锡城的饮料消费节节攀升,不少市民都整箱整箱地往家搬饮料。日前,市民潘女士在河埒口地区一家大型超市购买饮料时,没想到遇上了过期饮料。

  20日,潘女士前往该超市购物,在饮料货架前,随手拿了两瓶500ml三得利超级维体饮料。当她仔细看看两瓶饮料的生产日期时,却发现其中一瓶柠檬口味饮料的生日是去年
4月29日,而该产品的保质期只有12个月,也就是说这瓶饮料已经过期近2个月了。不过,潘女士并没有先和超市方面联系,而是选择了拨打12315热线投诉。对自己这一举动,她表示,她已不是第一次在该超市买到过期饮料了,就在上个星期她同样购买了十几瓶500ml三得利超级维体饮料,不过直到喝到最后一瓶时才发现饮料过期,同样是去年4月29日生产的,当时她向超市方面进行了反映,超市当即就撤柜了,可是20日又发现了同样的过期饮料,自己觉得不能再相信超市了,所以才会选择直接投诉12315。

  昨天,记者也来到该超市一探究竟。在二楼的饮料货架上,500ml三得利超级维体柠檬口味饮料放在货架的最边上,拿起其中一瓶,仔细一看生产日期果然是2005年4月29日,保质期一栏则注明了12个月。一连拿了四五瓶柠檬口味的饮料,全是去年4月29日生产的,再看看同一品牌其他口味饮料,生产日期则都是2006年四五月份。另外,过期饮料生产日期标注的位置也与同品牌其他饮料不同,其他饮料生产日期都标在了瓶盖的侧面,而过期饮料的生产日期则标在了瓶盖顶部。

  对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工商部门表示,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赔礼道歉并对饮料进行退换,超市也应该立即将过期饮料撤柜停止销售,如果经调查超市存在故意销售过期食品的情况,工商部门还将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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