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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在午休 调解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0:41 温州都市报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卢孔亮21日来电:为了不影响市区某中学学生周某的学习,今天中午,我们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利用午休时间,帮其调解交通事故,使双方当事人都满意而归。

  本月6日上午,周某骑自行车去上学,途经市区环城东路绿景大厦前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手臂受伤。经医院检查,周某的手臂没有伤到骨头,共用去医药费三
百多元,由于周某是高一在读生,最近正准备考试,为了不影响其学习,该中队民警特意将调解事故的时间定在中午休息时间。昨天中午,周某在家长陪同下来到该中队调解,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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