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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端猜疑他人引发的赔偿案 赔二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1:57 黑龙江日报

  李玉海 胡金芳

  近日,伊春市美溪区的一位40多岁的个体商店业主刘某对自己无端猜疑他人引发的赔偿案十分懊悔。

  一天夜间,正在床上休息的刘某突然听到“砰”的一声。他顺声望去,见自家商店
里窗户玻璃被打碎一块。他起身拿起一把铁锹,冲出商店,发现几米之外的路上有个行人在急匆匆地走着,便不顾一切地追了上去。刘某不问青红皂白,一口咬定是此人往他的店里扔了石头。这名行人不承认,刘某举起铁锹砸向该人,当即造成对方头部、腰部等多处受伤,住进了医院。这名行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对方各种费用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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