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拆解 状告交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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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2:17 今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杨毅 王栋 姜经纬)市民王某状告交管局拆解其车辆违法行政诉讼案有了结果:日前,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交管局胜诉,驳回原告王某确认交管局拆解其车辆违法并赔偿损失8万元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今年3月13日,王某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交管局拆解其车辆违法并要求赔偿损失8万元。4月6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期
法院认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尚未登记机动车需临时上路行驶应取得临时通行牌证,原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也未取得临时通行许可,套用津AE7220三峰旅行小客车号牌上路行驶属违法,被告交管局对该车予以扣留符合法律规定;原告在法定期限内不能提供被扣车辆合法证明,且在公告期满3个月内未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故交管部门在履行相应法律手续后对扣留车辆实施拆解合法正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