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患者看嗓子猝死在医院 家属索赔4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4:40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付中)因为觉得嗓子不舒服,50岁的杨先生到大兴某医院就诊,不料在医生要求进行的一项喉部检查后,意外地死在了医院。

  为此,杨先生的妻子及女儿将大兴某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2万余元。

  昨天,大兴法院组织双方就法医鉴定书进行了质证。

  原告说法

  杨先生的家属在起诉书中称,去年4月10日上午,时年50岁的杨先生因为嗓子不舒服,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大兴某医院就诊。“我们先是去的内科,内科大夫让我们去五官科看病。到了五官科,大夫没有询问病史,也没有体检,直接就让作喉镜检查。”

  “听说要作喉镜检查,我父亲有些顾虑,主动告诉大夫说他有呼吸衰竭和肺心病病史,但大夫却说‘不检查我怎么知道得的什么病呀?’”杨先生的女儿说。

  “随后,医护人员用针剂给我父亲进行了麻醉。麻醉后,我父亲出现了抽搐。此时,他们仍继续为我父亲进行了纤维喉镜检查,结果没有发现异常。”她接着说。

  她还说:“刚检查完,父亲就觉得走不动了,赶紧坐到了椅子上。接着,父亲出现呼吸困难,小便失禁,陷入昏迷。最后父亲因抢救无效死在了

医院里。”

  悲痛之余,杨先生的妻子和女儿将大兴某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2万余元。

  被告质询

  后来,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作了鉴定,认定医院存在过失的医疗行为是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患者患有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是死亡的次要原因。但对该份鉴定结论,医院的律师提出异议,认为其“违反了医学科学”。

  为此,几名法医昨天特地来到法庭,接受了医院一方的质询。

  在一个多小时的质证时间里,医院一方对共6页的法医鉴定书提出了大量质疑。在一些医疗过程的具体细节上,医院的律师与法医产生了激烈的争辩。最终,法官要求医院一方从医学专业的角度作出书面反驳意见,日后提交法庭。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