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打工仔举报工厂违法遭老板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5:05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乔建) 为了打击报复两名工人举报工厂违反劳动法,工厂老板竟然出面密谋赶走两名工人,并在路上对两名工人实施抢劫。记者21日获悉,东莞市市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了这名无良老板,并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先聚众殴打威胁员工

  今年2月21日,被害人薛某、张某两名外来工因不满虎门镇大宁村三高手袋厂拖欠其工资及其他待遇问题,到当地劳动部门举报,并向三高手袋厂提出辞工申请。

  当天20时30分许,为打击报复,犯罪嫌疑人涂某(台湾人,三高手袋厂副总经理)纠集冯某(三高手袋厂机修工,另案处理)等人冲到薛某、张某宿舍对两人实施殴打和威胁(薛某受轻微伤)。

  约半小时后,犯罪嫌疑人涂某与纪某(台湾人,三高手袋厂总经理,在逃)商量好要对薛某、张某做更大的报复,便勒令薛某、张某两人收拾好行李连夜离厂,并将两人带上一部租用的小面包车。

  再抢走两员工800元现金

  在车上,纪某、涂某要求薛某、张某两人在其工资单收据、辞工单上签名,却拒绝支付工资。当车行经广州番禺黄阁镇高速公路路段和中江高速公路中山市港口镇路段时,纪某、涂某先后在距离十多公里的路段把张某、薛某分别赶下车,强迫两人脱去其外套、鞋袜,并抢走张某的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00元)、人民币700元及其身份证,抢走薛某人民币100元及其兄长的身份证,后将两人的外套、鞋袜及行李扔到高速路桥底便返回虎门镇。两名外来工从凌晨2点开始在高速路上连续行走了四个多小时,饥寒交迫,最后才找到一个派出所报案。

  2月23日,被害人薛某、张某分别在广州番禺公安机关及群众的帮助下回到虎门镇,东莞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涂某抓获归案。

  工厂老板行为构成抢劫罪

  据东莞市市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抢劫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实践中的抢劫行为一般是劫取财物自用或变卖套取现金。类似本案中的抢劫行为和抢劫目的比较少见,犯罪嫌疑人涂某与纪某劫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是打击报复,劫取两名外来工身上的钱和手机,不想让他们再回到虎门镇的工厂去。但是,只要行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也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理。

  据介绍,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涂某与纪某已经连续三个月不向工人发放工资,工人向劳动部门举报,他们却恼羞成怒。“犯罪嫌疑人涂某的行为残忍之极,但其最后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等待他的将是多年的牢狱生涯”,检察官称。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