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小议:"到肉"执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5: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唐螂 不言自明,房中房有害。禁止房中房,也有多项的明文规定,并且三令五申。 但是,热租地区的房中房改建潮,却愈演愈烈。特别是那些房改房,二手交易后变得“无王管”,新业主逐利本色发挥得淋漓尽致,政府规定、邻里侧目,全都“冇眼睇”。
有规定没罚则,有想法没手段,这是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对房中房现象管理无能的窘态。很多人以为,房中房改造,只是业主自我约束的问题、道德的问题。但其实,房中房动工的地方,虽然发生在单位面积以内,但其牵一发而动全身,动工之后,影响的已经是共有建筑物业主们公共的利益。这事往严重里说,已构成了对公共安全的危害。 按照规定,房中房的改造应有报建流程,但现在是人家不屑于报建,主管部门也似无可奈何。而建成后房子被出租,物业中介照样推介,税收部门也照单全收。这无形中是对这些户内违章建筑的鼓励。难怪城中的房中房改建,会信马由缰,一发不可收拾。 如今政府要做的是:立下对房中房改建及推介等行为处罚的规矩,把房中房的出租收入视为非法所得(因为危害了公共利益),构建一个举报奖励及相关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授权执法队伍重点查处,等等。相信政府动了真格,就不会有人以身试法了。法规没权威,是因为执法不“到肉”,别无他因。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