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因嫖资与人争斗被砍死街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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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6:3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郑婉红) 嫖客因嫖资纠纷被看店“鸡头”叫人活活砍死。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行凶人刘洋犯故意伤害罪,判无期徒刑,按摩店老板冯泽军犯故意伤害罪,判无期徒刑,犯容留卖淫罪,判刑五年,并处罚金两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刘冯两人并连带赔偿附带民事经济损失110890.8元。
去年8月,冯出资承租了湖里区殿前一处房屋,并与其女友丁某美(另案处理)以美容美发店名义,让四女子从事色情活动。9月7日凌晨,被害人高某与其同事崔某等人,酒后到该店进行淫乱,后因高某等人拒付嫖资而与冯争执,冯随后让刘洋拿刀过来将高某活活砍死。 又讯 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去年12月25日凌晨2时,在质问遭到“情敌”否认后,心怀不满的男子洪聪明,酒后持酒瓶将“情敌”石某活活打死。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洪聪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