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潜入劳教所盗香烟69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1:41 重庆晚报

  本报讯因劳教时偷酒喝受到处罚,梁廷林解教后为报复劳教所,竟数次到劳教所行窃。昨日,记者从万州区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梁廷林。

  据悉,梁廷林,万州区李河镇人,曾因多次盗窃被判刑。2003年2月10日,他因盗窃获刑4年。刑满释放后他不思悔改,2004年9月在万州一私人商店里盗窃现金219元,公安机关决定对他进行劳教。劳教期间,梁廷林利用煮饭的机会,到库房偷酒喝,被管理人员发现
,受到延长劳教3个月的处罚。受到处罚后,他对劳教所非常不满。

  今年5月22日,梁廷林被解除劳动教养。5月27日,他在万州和平广场闲逛时,认识了一女青年,两人耍起了朋友。梁廷林又是请吃饭,又是买礼物,很快将身上的钱花光。为了找钱,他想起了劳教所,想起他曾在那里被延长劳教,他决定实施报复。

  当晚11点多钟,梁廷林凭着对劳教所的熟悉,翻过劳教所的围墙和内墙的窗户,潜入民警食堂小卖部,盗走7个品牌的香烟共69条,价值6919元。梁廷林将盗窃的香烟以低价卖掉,获得赃款2000元。同年6月,当他再次将贼手伸向劳教所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记者张勇网络编辑:李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