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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最低工资标准8月1日起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2:22 大连晚报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8月1日起提高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由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600元

  ●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由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500元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由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700元

  ■本报记者马嫱

  本报讯昨天13时20分,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劳动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党委书记于德泉先生介绍了大连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报请省政府批准,大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6年8月1日起,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由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600元;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由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500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由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700元。

  据市劳动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党委书记于德泉介绍,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调整工资分配关系,直接拉动职工工资增长,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

  这次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3个特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这次调整幅度较大。从1995年我市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最低工资标准先后经过7次调整,这次标准调整是历史上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受益人数较多。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将直接拉动以最低工资标准或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劳动报酬人群的工资增长,也将间接提高工资或待遇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联人群的收入水平。

  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次调整,考虑了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相协调,使低收入职工分享社会和经济发展成果,同时兼顾企业生产成本、人工成本的消化能力,使企业既能调动职工积极性,也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于德泉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必须克服一些模糊认识,不能打“折扣”。适用人员不能少,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标准不能低,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收入要除。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计入工资总额的福利待遇。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惠及百姓,体现了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用人单位要对照政策、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各级工会组织将积极发挥监督作用,确保这项规定落实到位。

  政策解读

  临时工也适用“最低标准”

  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5元左右,最低工资标准不能以实物替代,用人单位违规付薪最高罚2万元

  ■本报记者马嫱

  昨天,记者就8月1日起大连市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相关问题采访了市劳动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为读者解读“调标”新政。

  临时工、见习工也要适用“最低标准”

  此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劳动者,企业当然也包括乡镇企业;还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还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

  这里还应注意的是,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所称固定工、临时工、农民工、短期用工以及试用、熟练、见习期的劳动者等。

  我市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5元左右

  我市目前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仍然执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17号)规定的标准。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为5元;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为4.5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为5.5元。

  实行计件、定额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必须在科学合理制定劳动定额基础上,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超额计件单价用于计算劳动者超出正常劳动的工资报酬。

  家庭保姆未纳入最低工资标准

  居民家庭自己直接雇用的保姆,目前还没有纳入最低工资规定的适用范围。如果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到居民家庭从事家政服务的劳动者,应享受最低工资规定的保护。

  离退休人员返聘不适用“最低工资”

  离、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不适用《最低工资规定》,其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

  企业内部放假休息待岗、内退和享受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的人员均在本单位离岗未上班,没在提供正常劳动,不存在领取劳动报酬的问题,自然也不享受最低工资规定的保护。但是,他们的生活费或疾病救济费都与最低工资标准相联系。

  放假休息待岗和内部退养人员的生活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90%,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能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也不能低于职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最低工资标准不能以实物替代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94]489号)明文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不能以实物替代。

  用人单位违规付薪最高罚2万元

  用人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除责令其支付差额外,还应加付差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赔偿金,同时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元至20000元罚款。

  劳动者签合同要明确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领取工资手续,妥善保存工资记录。当用人单位侵犯自己的最低工资权益时,应及时向工会反映或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同时,在发生劳动争议的60日内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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