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到信用卡狂刷5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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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2:56 新闻晨报 | |||||||||
□记者李晓明 晨报讯拾金不昧本来是社会美德,然而心怀不轨者却拾金“狂”昧,最终进了班房。日前普陀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祝某,就因为拾到他人信用卡后狂刷了5600元,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罚金2万元。
今年2月24日12时许,被告人祝某在本市一工商银行ATM机内捡到一张被害人苗某遗失的信用卡。他持该卡先在一珠宝店刷卡消费5000元购买了一根足金项链,此后又在一商场珠宝柜台刷卡消费600元购买了一个足金挂件。同年3月27日,公安机关将祝某抓获,其家属获知情况后及时退赔了被害人的5600元损失。 据普陀检察院统计,今年该区冒用他人信用卡实施诈骗的案件已达6件8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