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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惩治力度严打涉电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4:44 深圳特区报

  近年来,我市供电部门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加强了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加强宣传和巡视力度,派专人驻守重点电缆终端站、重要杆塔,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深圳供电局有关负责人称,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地方性实施规定等三大不足,致使不法分子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呈现逐年上升势头,电网运行的外部环境难以净畅。

  由于没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电力执法队伍,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及违章施工行为屡禁不止,而每次整治行动后又死灰复燃,此类问题目前尚呈有增无减趋势。这位负责人称,另外,对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以及窃电的犯罪分子力度不够,电力行政执法体制不顺,使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起不到震慑犯罪的作用。如2005年1月9日,供电部门护线队员现场抓获盗窃110千伏春风、罗湖电缆隧道高压电力设备的7名犯罪分子(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0万元),并向辖区派出所移交了7名犯罪嫌疑人、犯罪用的作案工具和被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赃物一批,但此案至今尚未得到有效处理。

  虽然《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早有明文规定,但一些施工单位安全意识薄弱,未经供电部门同意,在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就擅自在高压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采用重型机械设备违章开发,野蛮施工。其重型机械设备直接或间接的导致了高压电力、电缆线路故障跳闸而停电,并造成电力设备损坏。这位负责人称,关于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树木、竹子及其修剪问题,虽然相关电力法规有明确规定,但操作过程中,往往受地方部门执行国家《森林法》、地方法规(城市绿化管理等)的抵触限制,往往造成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引发供电线路事故。

  此外,高压线路走廊附近违法违章搭建的建筑物、铁皮房、广告牌架等导致高压线路跳闸、停电的故障比比皆是,这些已成了威胁深圳电网安全运行的“电网杀手”,给国家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

  这位负责人称,为有效打击日趋严重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建议政府能早日出台电力设施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成立专门的电力执法队伍,明确各相关政府部门在对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职能分工、相应责任和操作规定等,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清拆力度,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惩治力度,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和国家利益不受侵害,共同营造一个稳定、安全的电网运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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