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坐”电梯付费属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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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5:2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新闻回放:沈阳市皇姑区天山路附近高层回迁楼电梯个人承包,电视、微波炉乘电梯也要交费。对此,住户纷纷表示不满。首次报道题目:《新电视“坐”电梯票价5元》 晨报讯(记者林浩秦齐思)“电梯是共有设施,怎么能承包出去?”“除了按人头收费外,我们就没有规定过任何电梯附加费用了。”
;昨日,沈阳市房产局小区办和沈阳市物价局两个主管部门纷纷就天山路附近回迁楼电梯“乱收费”问题发表了看法。 记者了解到,天山路附近的回迁楼是今年3月15日那天开始将电梯承包出去的,算起来,住户“按物交费”已有3个多月。 对于住户的抱怨,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沈阳市顺盟房产物业有限公司负责电梯服务的周经理表示,目前小区有34部电梯,承包给17个人,承包费在5000~6000元左右不等,之所以承包,是因为维护成本太高,物业公司承担不了。 昨日,当记者对该小区将电梯承包出去一事采访时,沈阳市房产局小区办物业管理部部长孟庆来明确表示,“电梯是共有设施,怎么能承包出去?” 沈阳市物价局收费处韩处长也表示,“物价局制定的物业小区电梯收费标准是每人12元/月,其中学龄前儿童可免交,除此外,我们就没有规定过任何附加费了。” 韩处长认为,对居民搬家电另收费用已涉嫌乱收费,居民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举报,一旦查证属实会给予相应处罚,并追讨违法所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