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餐馆的”绑架“收废品的” 小老板被判八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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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5:4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艾卿 通讯员 张汉舟 李梅) 刘某今年23岁,在汉阳开了一家小餐馆。今年1月,因生意不好,他感觉特别郁闷,总想着怎么发泄一下。 一天,刘某伙同“老李”等3名哥们,开着小车来到汉阳琴台一家废品收购站,称有废铜线出售,老板王某很高兴,连忙跟刘某上了车。
不料,刘某等人开车一路狂飙,一直开到白沙洲大桥汉阳段附近一土坡后,将刘某拖下车,一顿暴打,并用刀将其头部砍伤。随后,他们还搜走了王某随身携带的手机和40元钱。 “快!打电话回家,拿6000元钱来赎人!”刘某恶狠狠地说。 无奈之下,王某只好打电话回家。 当晚7时,刘某等人索取赎金未果,又继续将王劫持,准备转移地点继续等待赎金。不料,正巧被治安巡逻队发现,并将刘某抓获。 昨日,汉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