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临高一渔船盗捕白蝶贝被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7: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临高一渔船盗捕白蝶贝被扣

  渔政执法人员在清点查扣的白蝶贝。本报记者 苏晓杰 摄

  本报临城6月22日电 (记者苏晓杰)昨晚9时许,临高渔政管理站接到群众举报称,三艘渔船在其辖区海域,盗捕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白蝶贝(又称大珠母贝)。渔政人
员赶到现场,查扣5名涉案人员和一艘渔船,查获10只白蝶贝。

  今天上午10时,记者在临高县新盈港码头看到,一艘编号为“琼儋州61026”的渔船绑靠在临高渔政执法船旁。船上,执法人员正在询问船主徐万宝,清点查扣的潜水服、潜水镜、电鱼枪、给氧机等潜捕工具。据测量,被查扣的10只活体白蝶贝中最大的直径有26厘米,最小的有15厘米。

  据徐万宝交待,船上5人是儋州市光村镇人。他们于6月21日晚6时左右,从光村镇出海前往临高博纵村对开海域,进行潜水捕捞白蝶贝和电鱼作业。据临高渔政管理站站长林福海介绍,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派出两艘快艇赶往事发海域,发现有3艘渔船正在捕捞白蝶贝,便命令非法潜水捕捞人员立即起水接受检查。其间,两艘船乘乱逃出执法人员的控制范围,消失在夜幕中。“琼儋州61026”渔船拒绝检查,船主央求执法人员网开一面。当遭到拒绝后,船主之子徐令雄竟以死相威胁,扑通跳入海中,随即被执法人员和渔船上的人员搭救上船。为了不使事态扩大,执法人员向“110”警方求助,将违法船只和人员带回新盈港接受进一步调查。

  根据《捕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规定,捕捉一只白蝶贝,应由渔业主管部门收取一定费用,收费标准是500元。根据国家农业部《关于确定野生动物案件中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有关问题通知》规定,一只白蝶贝按照该种动物资源保护费的6倍执行,10只白蝶贝可处以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下午,临高县副县长陈益鸿召集该县公安、工商、边防、渔政等部门及各乡镇负责人开会,要求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排除干扰,保护好白蝶贝自然保护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