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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一审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7:41 潇湘晨报

  本报讯露宿桥头的长沙市流浪人员尹检红,遭遇同是流浪人员的邹某行窃,尹遂将邹某刺死。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尹检红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害人邹某在与被告人尹检红互殴中,邹对尹的人身危害性并不严重,尹完全可以采取合适方式避免斗殴的发生,但尹在与邹斗殴时,连续刺击邹身体要害部位十
余刀,其行为不属防卫过当,而是故意杀人。

  李柯帆 熊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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