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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抢劫看房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7:45 潇湘晨报

  本报讯5名青年男子打着“有房出售”的幌子,将看房人骗到自己租住的房屋内进行抢劫,短短一个多月就抢劫作案5次,抢得财物共计价值4万余元。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之一李纯良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8万元。

  2004年4月,被告人李纯良等在长沙市德政园小区租下聚心苑8栋503房,然后约被害
人张某前来看房。4月7日中午,张某携女友袁某前来看房。李假扮房主将2人引入房间后,同伙从张身上搜得现金1400元、价值500元的手机1台及2张银行卡和身份证等物,从袁身上搜得价值872元的手机1台,之后以对袁毁容相威胁,逼迫张说出银行卡密码,提取现金1万元,李分得2000元。此后,李等人又采取相同方法抢劫作案4起。李柯帆 熊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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