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抢劫看房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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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7:45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5名青年男子打着“有房出售”的幌子,将看房人骗到自己租住的房屋内进行抢劫,短短一个多月就抢劫作案5次,抢得财物共计价值4万余元。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之一李纯良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8万元。 2004年4月,被告人李纯良等在长沙市德政园小区租下聚心苑8栋503房,然后约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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