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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为何不能同校? 小区业主向教育局长"讨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8:0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唐柳凤

  “几年来,我们小区的孩子一直都是在五一路小学上学的,近日,江南区教育局却给我们下发通知,要求小区的儿童今后必须到新屋小学去读书。可住在我们马路对面的儿童却仍可以在五一路小学上学。这一做法让我们很不解:同一条路的儿童为何被划分到两所学校?”近日,陆续有读者打进本报新闻热线(0771-5690145)反映和咨询此事。

  疑问:同路为何不能同校

  6月22日上午,记者在江南区“大接访”现场采访时,刚巧碰上了丽江村小区的周先生等4位业主前来找教育局长“讨说法”。在现场,这4位业主情绪激动地表示,当天他们是代表丽江村小区、教师新村等小区的几十名业主前来讨说法的。这些业主认为,教育局在安排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入学时应该考虑就近原则,五一路小学与他们小区只有一条马路之隔,而新屋小学与小区却相隔较远,须乘坐3个站的公交车,“每天来回4趟接送,光是公交车费就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这大大增加了我们的负担。”

  解答:多方原因作出调整

  面对这些情绪激动的业主,江南区教育局李局长和颜悦色地作了解释。但业主们仍不满意,他们认为,教育局所说的“小孩跨马路读书容易出事故”、“五一路小学爆满”这些说辞都是不成立的,教育局之所以要他们的小孩到新屋小学读书,是想把五一路小学的部分名额腾空,让更多的借读生有机会就读,学校从中牟利。

  见来访的业主仍是无法理解,李局长只好又苦口婆心地作了解释,并举出了事例。据李局长介绍,五一路是南宁市的一条主干道,过往该路段的重型货车特别多,因为横跨马路上学,该校的学生曾发生过多起交通事故,光是去年,该校就先后有两名学生被撞残。为疏导学生过马路,该校在每天上学放学时都要派出十几二十名老师到马路上来维持秩序。这样一来,老师辛苦劳累不说,而且因为过往车辆的不配合,根本杜绝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五一路扩建,交通隐患将更大。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这是此次调整的首要原因。”李局长进一步解释说,此次调整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五一路南面的生源太多了,五一路小学根本接收不了这么多学生。“从今年起,五一路小学已经把先前用来给幼儿园上课的教室全都腾出来了,幼儿园的小朋友目前只能被安排到原先用来出租做铺面的‘临时教室’里上课。”

  现状:诸多小区无配套学校

  说到这,李局长显得很无奈,他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入住人数超过800户的小区均应该配套有学校。但目前,江南区的翠湖新城、丽江花园、丽江村小区、三元小区、海丽小区等新兴的小区均没有配套学校。“开发商纷纷把小孩当成‘人质’推向社会,我们如果不根据实际情况作些教育资源调整的话,那根本就无法安排这么多孩子的就学问题。”李局长表示,为了能更合理地调整布局、充分利用资源,去年,江南区教育局投资300多万元为新屋小学新建了一栋教学楼,并为该校引进了一批优秀教师,极大地改善了该校的软硬教学条件。至于家长们所提到的“路程远、教师新村旁的叉路没设有斑马线”等问题,李局长解释说,他曾专门在丽江村小区和新屋小学之间打过表,这段距离只有800米、1个半公交车站点,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家校距离原则上不跨马路、不超过3个公交车站”的规定,这个布局是合理的。李局还表示,教师新村旁的那条叉路目前还没建好,建好后,教育局会向交警部门申请,划出斑马线和其他出入提醒标志。

  就家长们“现在已经在五一路上小学的学生是否也要转到新屋小学?”的疑问,李局长答复说,此次调整采取的是“新人新办法,旧人旧办法”的原则,已经在五一路上小学的儿童可继续在该校念到毕业。编辑:王香菊作者:唐柳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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