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与娱乐场所法人代表签订“娱乐场所治安责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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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8:5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专电“凡发现娱乐场所涉毒的,一律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最高限处罚--停业整顿6个月,罚款1万元至2万元人民币,情节严重的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这是22日在“北京市打击整治娱乐场所内涉毒违法犯罪动员大会”上,北京市公安局与18家娱乐场所法人代表签订的“娱乐场所治安责任书”的主要内容。 据记者了解,继这18家之后,1100余家娱乐场所也将陆续与北京市公安局签订“娱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傅政华介绍,娱乐场所不涉毒包括,娱乐场所不包庇吸毒;出现违法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并报警,必须建立工作人员巡视制度;经营人员有走私、贩卖、制造、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和有被强制戒毒经历的一律要被清除出娱乐场所;凡涉毒人员不得经营娱乐场所或在娱乐场所从业,招募从业人员必须报公安机关审核备案;经营者不得为吸毒人员提供条件,员工必须签订禁毒、禁娼、禁赌责任书。一旦涉毒,按照三级管理原则,将被降至最低等级C级管理。 据北京市公安局禁毒处透露,自6月1日开展 “严厉打击娱乐场所内涉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北京市公安机关共查处9家娱乐场所,其中7家被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家被取缔。(记者牛爱民、周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