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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岂能改掉安全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9:10 正义网-检察日报

  6月16日下午,位于当涂县的安徽盾安化工有限公司一炸药生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16人丧生。据初步查明,该公司自2005年以来一直超能力生产,严重违反民用爆破器材有关管理规定,导致事故发生。

  安徽盾安化工有限公司前身是国有当涂县化工厂,系安徽省民爆行业重点骨干企业,2004年底改制后被浙江一民营企业收购。据一位1971年进厂的老工人说,企业改制前,30
多年只出现过一次一人死亡的安全事故。然而,改制后的盾安公司却改了安全规矩。工人反映,机器上的报警器一旦报警,必须立即停止生产,但管理者不顾这些,只是稍微让机器停一会儿就又生产了,有时设备烫得手都不能摸。工人加班加点,机器设备长时间超负荷运转,公司仓库的储量还超出规定几倍以上。对于安全生产的常规,企业管理者视同儿戏。

  企业改制绝不能改掉安全生产的规矩。民营企业注重经济效益本没有错,但是有些民营企业只顾赚钱,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甚至为富不仁,以职工的健康和生命来换取“带血”的钱财,这是酿成事故的祸根。安全事故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守规矩是讲科学,谁不守安全规矩,谁就要吃亏。当涂“6·16”特大爆炸事故让16个生命消失,企业也蒙受损失,生产无法进行。这是破坏规矩造成的恶果。

  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企业是主体。作为企业固然要追求经济效益,但决不能把职工的利益和生命放在一边。(葛如江 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葛如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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