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报假案 孩子该不该获捐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9:30 解放日报 | |||||||||
为筹患病儿子医疗款,安徽来沪的陈基明竟谎称“孩子救命钱公交车上遭窃” 来获取好心人的同情和捐助,警方经调查查明陈基明报假案的真相后(本报6月19日曾予报道),已经接受到的好心人捐助的3.58万元捐赠款,究竟该继续用于陈基明的儿子治病,还是该返还给捐赠人呢?
不少市民认为,陈基明报假案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是他的儿子患病是事实,看病需要大量的钱款也是事实,无论如何,孩子是无辜的,既然这些捐款一开始就是为了捐助给陈基明的儿子看病用,这笔捐款继续用于给孩子看病,并没有违背捐款人的初衷。一名当时从媒体获悉陈基明的“遭遇”后,慷慨解囊1万元的市民在得知事实真相后,表示自己不会把钱拿回去。 但也有部分市民认为,陈基民报假案会让好心人的感情受伤害。市民李女士每次捐款捐物帮助他人,总是带着7岁的女儿,希望她从小就能明白慈善的意义,学会帮助他人。“如果我当时知道陈基明儿子救命钱被偷的事情,肯定也会献上自己的一份心意。可是如果我知道自己受骗的话,感情上会难以接受。对于像我女儿这样正在学着帮助他人的孩子们来说,也将是一次严重的挫伤。” 还有不少市民认为,陈基明这一事件只是特殊个案,但这一事件提醒我们,日益发展的慈善事业需要一套更完善的制度,以免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有市民建议,应该制订一部规范民间公益捐赠的法律法规,明确捐赠者、受助者等各方的权利义务,“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奉献爱心,让更多困难人士获得帮助”。 另悉,陈基明的儿子已于本月20日晚在中山医院接受手术,手术取得成功。 本报记者 简工博 本报实习生 张礼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