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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告绕城高速起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9:45 青年时报

  高速公路上被大石块弄坏奥迪车,车主获得保险公司理赔。随后,保险公司又把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发展公司告上法庭(时报5月31日8版报道)。昨天,下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保险公司:未排隐患应担赔偿

  事发时的驾驶员余某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当时是凌晨4点多,有雾,能见度只有50米,车速每小时90公里左右。等我看到石块时,已经躲让不及了。”余某说,石块约有35厘米高,40多厘米宽。

  原告平安财产保险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在事故发生后,赔付给车主金某54676元。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车辆既然依法支付了车辆通行费用,在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发展公司经营管理的绕城公路上行驶,该公司就应当保障驶入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并提供便捷、快速的通行条件,并要对保险公司因被保车辆受损而支付的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绕城高速:车主才有权利追偿

  被告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发展公司认为,驾驶员在能见度不高的情况下车子还行驶到每小时90公里。其次,石块假如真如他所说的那么大,行驶过程中没有注意到路况,也是他的过错。

  被告还认为,保险公司向他们追偿,程序上并不合理,车主才有权利向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发展公司提出赔偿。至于绕城高速公路发展公司该不该承担责任,承担多少,则要由法院来裁决。

  法庭未当庭宣判。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胡育萍 通讯员 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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